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学期生活补助经费申办和打卡发放组织等工作专项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严鑫
副组长:宋沁
组 员:周晓庆 高君 卢亚楠 苏云
二.资助对象
经学校困难认定工作小组评议确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本学期按1000元标准申办。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在各级资助中心指导下,学校负责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明确可申请认定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对象范围。
1.申请对象的基本条件: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申请对象范围(符合以下一类情况即可):
①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②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
③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④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⑤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⑥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⑦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⑧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至亲人员近一年内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当前最低月工资收入标准等)
(三)政策宣传和认定组织工作要求
1.政策宣传先行并普及到位
①将《告家长书》(附件二)印发到全体在校学生家庭,“家长回执”须收集存档,并通过“家长群”宣讲等方式强化本学段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普及宣传。
②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建档立卡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残疾学生、孤儿”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结合资助中心下发的“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所列“省内户籍建档立卡户等特困学生名单”,主动逐一通知特困学生及家长申请。
学校统一安排及时全额打卡发放本学期生活补助经费,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生活补助经费。完成打卡发放后向所归属学生资助中心提交银行转款明细清单和支付凭证。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初级中学
20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