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擦亮“常有优学”新名片,常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22〕28号),决定表彰奖励一批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同时也表彰奖励一批常州经开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做好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经开区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近年来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包括公办学校员额制教师)。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推荐。区内异地学校轮岗交流的教师和援疆援陕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名额占所在学校推荐名额,由所在学校统一上报。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的良好形象,群众认可度高。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工作量饱满。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五)积极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五项管理”等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名教师工作室、名师导教、乡村骨干培育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等教师发展项目,为推进师资优质均衡贡献力量。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申报前应在本单位官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社会事业局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确定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等材料另行通知填写)。
(二)坚持师德为先,质量要优。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推荐对象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一线,统筹兼顾。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对积极参加教育对口支援、疫情防控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予以倾斜。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6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学校办公室方华老师处。
1、《常州经开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A4纸正反打印;
2、《常州经开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稿一式1份,同步报送电子稿),需按优秀的程度依次排好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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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