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观初中2019—2020年度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学校全体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常经社【2020】5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制定遥观初级中学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强化领导、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孙国强
副组长:钱英姿 刘亚勤 杨建伟
组 员:方 华、沈小娣、葛春奎、储金福、张丽娜、刘 健、宋 沁、
沈 炼、金涛峰、费丽霞、黄燕娟、潘晓花、陈雪贤、戚静宇、
卢亚楠、盛鹏涛
四、考核内容与等次
(一)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年度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局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4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2.7月6日,考核动员,教职工民主测评
3.7月7日-7月8日,学生满意度测评。
4.7月10日前全体教职工完成个人总结及自评。
5.7月12日前年级组负责互评打分。
6.7月13日各处室代表学校进行打分评价和总体评价。
7.7月13日,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8.7月14日,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公示结果。
9.7月30日前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